拍定1620.11萬 108/10/24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389巷28號1樓<4>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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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狀坪數 |
土地8.8坪,建物25.4坪 (主建坪21.4附屬4公設0增建11.6車位0) |
建築年份 |
64年 |
拍賣底價 |
當拍無人購買時,預估下拍底價減20% 108/08/08第一拍2175萬,每坪單價95萬 108/09/26第二拍1740萬,每坪單價76萬 108/10/24第三拍1392萬,每坪單價61萬 000/00/00應 買1392萬,每坪單價61萬 000/00/00第四拍1114萬,每坪單價48萬 |
是否點交 |
不點交 |
本案資料以各家法院公告資料轉載整理,若資料有誤,以法院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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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小姐:0922-665-606
Line ID:0922665606
ㄧ、本件拍賣標的據本院現場履勘時在場債務人卓明容稱,建物不含停車位,現由其自住使用, 惟亦出租予另二位債務人西盛電線電纜有限公司與劉盛堂共同使用,租賃期間自105年12月31日 至108年12月31日止,每月租金4,000元,有提出書面租賃契約,惟該租賃關係影響抵押權,業經 本院於108年8月8日執行命令除去,如拍賣程序終結前(即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)無人聲明異議, 或聲明異議無理由經駁回確定者,則點交,否則不點交,請應買人自行斟酌注意。
二、本件拍賣標的於履勘時經詢在場債務人卓明容稱,天花板雨天會滲水,且曾有裝潢師傅指為 海砂屋,並有地震受創之列痕,其餘無輻射屋、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 交易之特殊情事。惟據本院向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函詢之結果,並非臺北市列管海砂屋 (高氯離子混凝土)及震損建築物,請應買人自行斟酌。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,拍賣物 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,請應買人自行查明,不得於拍定後主張。
三、本件拍賣標的3187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,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 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,因屬違建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危險,不得異議,請應買人注 意。